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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公路通行费查询服务涵盖三十省份
2020-05-07 22:12:00

  5月6日零时,全国收费公路恢复收费。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日前在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经过前一阶段各地、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系统转换磨合期各项重点工作按计划有序推进,公众关注的各类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目前,全国30个省份(含西藏)均为公众提供了小程序、App或微信公众号等通行费查询服务。

  吴德金表示,针对恢复收费后可能出现的一些新问题,交通运输部制定了详细的预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切实维护公众的合法权益。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制定了转换磨合期重点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建立了“日计划、周安排”的工作机制和“日推进、周督导”的督查机制,进一步完善系统、优化政策、提升服务。

  各地相关部门围绕ETC车道费用显示、全网中心系统和省级系统优化升级、硬件设备运维保障等开展了工作,努力实现系统精准计费;开展系统问题、积压数据、延迟扣款、存量投诉4项“清零”行动;完成货车费率调整,优化80套、480个车型的收费标准,开展城市周边高速公路站外里程收费清理规范工作;通过各省自测、省际互测、全网复测以及邀请社会力量参加测试等方式,全面验证系统功能;持续规范银行扣费短信,通过汇总单的形式实现了通行费发票信息的合并打印,达到“一次通行、一个账单、一次扣费、一次告知、一张票据”。2020年1月1日前,通行费以5元为单位计费,尾数取舍规则为2.5元(含)以下归为0元;2.5-7.5元(含)归为5元;7.5元以上进为10元。现通行费对尾数取舍规则进行统一调整,ETC车辆精确到“分”收费。举个例子,通行费12.51元,按原规则收15元,按新规则,在不考虑ETC优惠的情况下,ETC车辆收12.51元,收费金额相比以往有所减少。通行费12.49元,按原规则收10元,按新规则,在不考虑ETC优惠的情况下,ETC车辆收12.49元,收费金额相比以往有所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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